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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2018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【消息】

发布时间:2020-09-16 05:00:19 阅读: 来源:PPA厂家

红网时刻湘潭3月1日讯(记者 凌雨晴 通讯员 唐明)近日,湘潭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文体广新局联合发布《关于2018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。

学校代收作业本费最高不超15元

通知明确,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,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自带饭菜加热(大米加工)服务费,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,除此之外,不得另收其他费用;城市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,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,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、伙食费、校服费、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。

其中,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,小学低年级(一、二年级)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,小学高年级(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级)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,初中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。

2018年春季,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,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、800元,中等职业学校(包括职业高中、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校)学费标准在1900元到3000元左右。

中小学住宿费最高不超过300元

通知指出,住宿坚持学生自愿原则,收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、高中阶段学校普通宿舍住宿费按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收取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中午离校,市城区(含雨湖区、岳塘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、示范区以及市直)公办小学要按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午托服务。

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严格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,按照“一科一辅”和“限年级、限学科、限范围、限数量、限总额”的原则,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。各年级教辅材料总费用最高限额: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级均为70元,七年级为100元,八年级为150元(含考试辅导资料),九年级为260元(含考试辅导资料),高一年级为200元,高二年级为350元(含考试辅导资料),高三年级为420元(含考试辅导资料)。面向中小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,不得列入教辅材料,由学生自愿向邮政机构订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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